苏教办社政〔2011〕5号 附件: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pdf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咨询与指导作用,我厅于2007年成立了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几年来,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推进全省高校贯彻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加强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检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做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工作调整等原因,目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岗位变动较大。为保证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我厅决定在各校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基础上,重新遴选确定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接受省教育厅委托,组织和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围绕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前期研究,向省教育厅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指导并参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和课程建设;
4.研究制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培训;
5.指导并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部“精彩系列”的遴选推荐和优秀教学成果审议鉴定和推广;
6.指导并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7.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督导、巡视、检查。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
2.在高校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3.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为省内同行所公认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被推荐人员所在学校必须设有独立设置的、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且机构各方面配套到位,运行正常;
5.本科院校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6.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三、推荐名额
各高校每门课程可推荐1名候选人,即本科院校不超过4名,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2名。在符合推荐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我厅将根据各校推荐情况,研究并确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2.请各高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