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7 浏览次数: 521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发展,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需求。创新团队在其专业领域内应具有明显优势和良好的校外合作资源。

2.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有充足的经费保障、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创新团队和本领域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应是申报学校的在职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创新团队须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创新团队原则上由5—15人组成,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5.创新团队应围绕和聚焦主要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方面产出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

6.作为带头人已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省委组织部创新团队计划和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建设管理

(一)创新团队由省教育厅立项,省教育厅和所在高校共同管理,建设周期4年,建设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由所在学校根据团队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从生均财政拨款、学科建设经费等渠道中统筹安排。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申请书”申报的预算安排经费,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创新团队实行中期报告和期满考评制度。申请时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期满考评的重要依据。期满考评获得“优秀”等级的创新团队将优先列入下一批次创新团队入围名单。

三、申报限额

创新团队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拟设30个左右,每校限报一个。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高校于5月28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1份、相关附件材料(另行成册,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1套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附件1、附件2需提交电子版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靖远、李笑葶,联系电话:025-83335678,83335363,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室,邮编:210024,电子邮箱:jytszc5678@163.com。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xlsx


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