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17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83

各院(部)、处室:

2017年度科研成果报送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仅统计排名前三)

我院教师在2017年度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1份(前三季度在申请资助时已经提供过著作原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2017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前三季度在申请资助时已经提供过复印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1份。

2.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仅统计排名前三)

我院教师在2017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前三季度在申请资助时已经提供过复印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

注:1)科研成果尚未获得原件,但能提供材料证明该成果确定能于20171231日前发表、出版或获得授权的,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里照常填报(后期取得原件后,须及时按通知要求提供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认定);2)行业、协会、学会等获奖证书及归口教务处统计的成果(如教材,教学、课程获奖等)不属本报送范围。

二、报送要求

1.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由院(部)统一汇总、审核,打印一份盖部门公章。

2.请各位成果人填报相关表格前仔细阅读EXCEL统计表中备注说明及表中填报的格式范例。为避免重复填报,凡科研成果涉及本校多位合作者的,各合作者只负责填报自己对应的信息。

3.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正文页等,顺序装订,并在复印的目录中以下划线方式明确标识出论文作者。软件著作权复印件上应注明成果人。

4.行政处室兼职教师上述材料直接报科技处。

三、报送时间安排

各院(部)报送科技处(行政楼203室)时间安排:

127号下午:文法学院、工管学院、金融学院、经贸学院

128号上午:会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粮工院

128号下午:工程学院、基础部

四、其他说明

1.2017年度科研成果对应的科研工作量直接由科技处负责核算。

2.因涉及年底绩效考核,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影响年底绩效发放后果自负;

3.院(部)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按如下格式命名:“XX院(部)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aiyuankyc@163.com。联系人:王彬老师,联系电话:83858140

科技处

                                                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