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工作安排,现将大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教学改进与诊断的意见和建议;
2、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意见和建议;
2、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举措;
3、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室建设和专业文化建设意见和建议;
4、教科研、社会服务、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交流意见和建议;
5、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意见和建议;
6.学校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
二、提案征集要求
全体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对待提案征集工作,立足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征集提案。提案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大多数教师的共同意见和要求,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1.提案人须教代会正式代表,一个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有3名以上正式代表联名附议。教代会提案人及附议人需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见附表,简称提案表),并亲自签名确认。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正式代表提出。
2.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个提案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可附页),包括案由、案据以及建议与措施。
3.提案表应填写规范、认真。内容表述应简练、准确,做到事项清楚、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与措施须具体详实,并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方便操作。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工作在会议筹备期间进行,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和处理
(一)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和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要动员广大代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激发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应在规定的提案征集时间内,由提案人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汇总后,统一送交提案提议组(交纪委办陈建军处,行政楼419室)。提出提案的提案人可以在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前要求撤回提案。
(三)提案组收到代表提案后,及时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立案,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情况。对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处理,并告知提案人。
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