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79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考虑项目实施周期,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大一学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项目指导教师1-2名由项目负责人(学生)直接聘请,鼓励垮部门邀请有关老师担任指导工作。

二、项目选题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严禁借用有关课题、项目代替实践创新项目。

三、申报评审

  申报人(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一起交至所在院部教学秘书,由所在院部根据配额(按在校生数、往年完成情况、评优情况等核算,指标另行发送)进行评审。往年有逾期未完成的,将根据未完成情况,减少所在部门2017年申报配额指标,转给及时完成、质量较好的项目所在部门。

  省级指导项目若可超额,由创新实践训练中心另行遴选推荐。曾担任20152016年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和往年省、校未结项的指导教师,不得参加今年项目指导工作。担任省级项目指导教师的,原则上需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批准聘请教学一线的老师担任省级项目指导工作。

四、申报时间

  各有关部门根据提供的限额指标自主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初评通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各项目一式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所在部门集体一式一份,同时兼报校级项目的,请在信息表备注栏说明兼报校级项目),于410日下午下班前集中报教务处121室,届时学校审核后统一公示。以上材料电子稿以所在部门为单位集中发送至信箱:jscyjwc@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填写出现问题的,自行负责。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有关部门另行组织申报。

五、其它事宜

  1.通过学校公示的省级立项项目,届时登录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  由教务处提供账号和密码填写要求全部资料。通过公示的校级立项项目,直接根据申报书开展工作,无需登录平台。

  2.省级项目除完成网络平台规定任务之外,需围绕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等),学生至少为第二作者,详细调研报告1篇,活动宣传报道1篇;校级项目除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过程证明材料外,需围绕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报刊媒体、省级网络媒体宣传报道),学生至少为第二作者。

  3.项目验收通过后,由主持人(学生)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研究课题及评优评奖资助标准》(苏财院〔2014150号》)等文件规定,凭正式票据实报。教师指导发生的费用不得超过资助总额的30%,严禁教师滥用、挪用项目资助经费。未尽事宜,另行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欧老师   郁老师  

联系电话: 83858208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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