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145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直属部门:

为做好2017年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安排,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节,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元旦及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161231日至201712日放假,共3天。其中,1231日(星期六)正常休息,11日(星期日、元旦)为法定假日,12日(星期一)补休。1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2017110日(期末考试结束即可离校);

2、教师:2017116日放假;

3、行政、教辅人员:116日起由所在部门安排轮休。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

1、学生:2017219日返校报到,220日正式上课;

2、教师:218日报到,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行政、教辅人员:218日恢复正常上班。

4、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安排好轮休,并将本部门寒假轮班安排表于201715日前送交办公室,联系人任李。

三、假期注意事项 

12017年提前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115日至20日,各部门务必在假期前完成提前单招宣传工作。

2、校园保安、后勤服务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门岗值守和巡逻检查,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保证学校安全,如遇异常情况或特殊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校领导及值班人员汇报。

2、各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管理秩序。

3、全体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启,确保信息畅通,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愉快的寒假。

 

             办公室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