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839

(一)岗位描述: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员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领导下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指导。

(二)工作职责:

1.在教务处统筹指导下,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开展本部门各项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本部门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监控。

2.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安排落实本部门各学期的教学任务,负责本部门课程表的编排工作和教辅工作的安排,办理“教师调(代)课”手续。

3.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做好部门内各门课程试卷与学期成绩的审核、整理和上报教务处,组织好本部门的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

4.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和中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5.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做好部门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的具体工作。

6.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内各种教学资料的归档与保管(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计划、教师业务档案等)。

7.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管理情况,做好记录和整理归档;

8.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记录,督办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9.及时和教务处沟通,确保教学工作信息畅通无阻。

10.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对本部门教师进行教学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教师月工作量的统计并报教务处。

11.完成教务处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任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履行教学秘书岗位职责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并能在教学管理中应用。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

在教务处统筹指导下,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开展各项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安排落实本部门各学期的教学任务,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和中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负责部门各种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督办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