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6-11-26浏览次数:170

 

各院(系、部)、处室:

2016年度科研成果报送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仅统计排名前三)

我院教师在2016年度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1份(申请资助时已经提供过著作原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2016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申请资助时已提供过复印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1份。

2.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仅统计排名前六)

我院教师在2016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政府颁发的科研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申请资助时已经提供过复印件的本次无须重复提供)。

注:1)上述科研成果尚未获得原件,但能提供材料证明该成果确定能于20161231日前发表、出版或获得授权的,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里照常填报(后期取得原件后,须及时按通知要求提供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认定);2)行业、协会等获奖证书及归口教务处统计的成果(如教材,教学、课程获奖等)不属本报送内容。

二、报送要求

1.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由院(系、部)统一汇总、审核,打印一份盖部门公章。

2.请各位成果人填报相关表格前仔细阅读EXCEL统计表中备注说明及表中填报的格式范例。为避免重复填报,凡科研成果涉及多位合作者的,各合作者只负责填报自己对应的信息。

3.论文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正文页等,顺序装订,并在复印的目录中以下划线方式明确标识出论文作者。软件著作权复印件上应注明成果人。

4.兼职教师上述材料一律按教学活动归属院(系、部)报送。

三、报送时间安排

各院(系、部)报送科技处(行政楼203室)时间:

127号下午:文法学院、工管学院、金融学院

128号下午:思政部、粮工系、经贸学院

129号上午: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基础部

四、其他说明

1.2016年度科研成果对应的科研工作量直接由科技处负责核算。

2.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 院(系、部)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按如下格式命名:“XX院(系、部)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aiyuankyc@163.com。联系人:宋锦刚,联系电话:83858140

附件: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1,2,3.xls

科技处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