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亮身份、晒承诺、树形象、当先锋”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6-06-11浏览次数:91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要求,决定在全校广大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晒承诺、树形象、当先锋”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依据,以体现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党组织实际及自身优势,主动亮出党员身份、晒出服务承诺、树立党员形象、争当工作先锋、追比实干贡献,达到增强党性观念、解决突出问题、发挥模范作用、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1.亮出党员身份。(6月中旬完成)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主动把身份亮出来,在亮出身份的同时亮出责任、亮出承诺、亮出目标、亮出任务。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建设大学城个人空间党员示范区等,表明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一名干部一标杆”。党员干部要通过网络、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做到“三公开”:公开岗位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公开服务事项。通过公开亮明党员干部身份,展示党员干部形象,激励广大党员带头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标准,在各项工作中建样板、立标杆、树典型。

2.晒出党员承诺。(6月底前完成)党员干部、教师党员、学生党员要分别结合岗位实际做出岗位承诺。党员干部重点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做出承诺;教师党员重点围绕“四有”好教师标准做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十八字”人才培养目标做出承诺。每位党员的承诺要提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员承诺要言简意赅,一般以不超过50字为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员承诺内容,为每名党员制作公开承诺标牌。

3.树立党员形象。(10月底前完成)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立德树人”的目标,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教学、管理、服务等不同工作岗位上,积极贯彻落实“争当育人能手,争做服务标兵”的“五个一”标准,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树立心系师生、服务师生的良好形象,当好师生的“贴心人”。

4.争当工作先锋。(12月底前完成)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岗位当先锋”先锋工程,引导广大党员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的不同,立足岗位争当“学在先、行在先,党性优、业绩优”的先锋,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处处起到表率作用,激励广大党员更加努力的干事创业,力争涌现出一批先锋典型。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展“亮身份、晒承诺、树形象、当先锋”主题活动作为落实“两学一做”中强化“做”的重要任务来抓,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取得实效。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与本院系部、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开展主题活动与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实现主题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相互融合、协调共进。同时,各党支部要根据各自具体实际,大胆探索、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活动考评。要把此项工作纳入“七一”表彰、“三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效果明显的,要予以肯定和表彰;对工作落后、被动应付的,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4.注重典型选树,发挥引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活动,通过积极参与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同时,注重培树先进典型,适当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利用校报、宣传栏、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新风正气。

 

 

            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