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15-04-02浏览次数:334

 

关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

鉴于季节变化,为适应教学安排的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学校原有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分为夏季作息时间和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两个时间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本年度从46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表,至101日结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5年4月2

 

 

 

 

 

 

 

 

 

 

 

 

 

附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作息时间表

 

夏季

春秋冬季

起身:6:30

早操(早读):6:45—7:15

预备:7:50

第一节课:8:00—8:40

第二节课:8:45—9:25

第三节课:9:40—10:20

第四节课:10:35—11:15

第五节课:11:20—12:00

起身:6:30

早操(早读):6:45—7:15

预备:7:50

第一节课:8:00—8:40

第二节课:8:45—9:25

第三节课:9:40—10:20

第四节课:10:35—11:15

第五节课:11:20—12:00

 

预备:13:50

第六节课:14:00—14:40

第七节课:14:45—15:25

第八节课:15:35—16:15

第九节课:16:25—17:05

第十节课:17:10—17:50

预备:13:20

第六节课:13:30—14:10

第七节课:14:15—14:55

第八节课:15:05—15:45

第九节课:15:55—16:35

第十节课:16:40—17:20

 

预备:18:50

晚自习:19:00—22:00

第十一节课:19:00—19:40

第十二节课:19:45—20:25

第十三节课:20:30—21:10

熄灯:23:00

预备:18:20

晚自习:18:30—21:30

第十一节课:18:30—19:10

第十二节课:19:15—19:55

第十三节课:20:00—20:40

熄灯:23:00

 

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